图书介绍

民法总则【2025|PDF下载-Epub版本|mobi电子书|kindle百度云盘下载】

民法总则
  • 邹海林著 著
  • 出版社: 北京: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20919
  • 出版时间:2018
  • 标注页数:553页
  • 文件大小:82MB
  • 文件页数:571页
  • 主题词:民法-总则-研究-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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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导论《民法总则》的本土化1

第一节 中国民法及其法典化1

一、中国民法的由来1

二、民法文化在我国的形成和发展2

三、中国民法的成文法状况4

四、秩序重构和转型时期的民法典5

第二节 《民法总则》的内容与结构9

一、《民法总则》的经验理论9

二、《民法通则》的结构和内容12

三、《民法总则(草案)》的结构和内容取舍14

四、《民法总则》的通过21

五、《民法总则》的“脱俗”之路22

六、《民法总则》的创新25

第一章 民法基本原则32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确立32

一、民法的目的32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33

三、民法基本原则的价值判断功能33

四、民法基本原则的取舍34

五、《民法总则》的基本规定与基本原则38

第二节 平等原则42

一、平等原则的含义42

二、平等原则的表达范式43

三、平等原则的法律意义44

第三节 自愿原则45

一、自愿原则的意义45

二、自愿原则的民法表达46

三、自愿原则的法律意义47

四、意思自治的限制49

第四节 公平原则50

一、公平原则的意义50

二、公平原则的民法表达50

三、公平原则的法律意义52

第五节 诚信原则53

一、诚信原则的意义53

二、诚信原则的民法表达53

三、诚信原则的功能54

第六节 公序良俗原则56

一、公序良俗原则的意义56

二、公序良俗原则的民法表达56

三、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58

第二章 自然人62

第一节 民事主体的法律构造62

一、民事主体的范围62

二、民事主体的学说63

三、权利能力64

四、行为能力65

第二节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68

一、自然人的意义68

二、自然人的权利能力69

三、胎儿利益的保护71

四、胎儿利益受保护的制度逻辑73

第三节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78

一、民事行为能力的规范结构78

二、未成年人和成年人79

三、有民事行为能力人79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79

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1

六、民事行为能力瑕疵的认定82

第四节 住所83

一、住所的概念83

二、住所的确定83

三、住所的法律拟定84

四、住所的法律意义84

第五节 监护85

一、监护的意义85

二、监护的特征86

三、监护的性质86

四、法定监护88

五、基于法律行为的监护90

六、指定监护93

七、监护人的义务95

八、监护撤销96

九、监护关系的终止98

第六节 宣告失踪98

一、宣告失踪的意义98

二、宣告失踪的条件99

三、财产代管人的确定100

四、宣告失踪的效力100

第七节 宣告死亡101

一、宣告死亡的意义101

二、宣告死亡的条件101

三、宣告死亡的效果102

第八节 自然人的特别规定104

一、自然人的特别规定104

二、个体工商户105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106

第三章 法人107

第一节 法人的民法表达107

一、法人的意义107

二、法人的学说108

三、法人人格的制度发展109

四、法人的民事能力110

第二节 法人的法律属性114

一、法人的民事责任独立114

二、法人机关115

三、法人住所122

四、法人分支机构124

五、法人登记公示126

第三节 法人的分类129

一、法人的基本分类129

二、《民法通则》中的法人分类132

三、法人的分类理论的实益134

四、《民法总则》对法人分类的表达137

第四节 法人组织体的内部关系144

一、法人组织体内部关系144

二、法人章程及其对抗效力144

三、法人决议及其对抗效力145

四、法人的登记事项及其对抗效力146

第五节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147

一、法人的成立147

二、设立中的法人150

三、法人合并与法人分立155

四、法人终止158

第六节 营利法人168

一、营利法人的意义168

二、营利法人的具体类型168

三、营利法人的设立登记170

四、营利法人章程172

五、营利法人的组织机构173

六、营利法人决议的撤销与无效177

七、营利法人出资人的权利滥用禁止179

八、禁止不当利用营利法人的关联关系182

九、营利法人的社会责任183

第七节 非营利法人184

一、非营利法人的意义184

二、非营利法人的设立与登记185

三、非营利法人章程187

四、非营利法人的组织机构189

五、非营利法人决议的撤销和无效191

六、非营利法人的解散和清算192

第八节 特别法人193

一、特别法人的意义193

二、机关法人194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196

四、合作经济组织法人198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201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204

第一节 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204

一、非法人组织的意义204

二、非法人组织的特征204

三、非法人组织的种类205

第二节 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属性206

一、非法人组织的财产206

二、非法人组织的机关206

三、非法人组织的住所207

四、非法人组织的登记207

第三节 非法人组织的成立和终止208

一、非法人组织的成立208

二、非法人组织的终止与解散209

三、非法人组织的清算210

第五章 民事权利212

第一节 权利的民法表达212

一、民事权利的意义212

二、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的理念213

三、民事权利的法典化逻辑215

四、民事权利的基本分类217

五、民事权利的功能分类220

六、民事权利的变动223

七、民事权利的行使226

八、禁止权利滥用228

九、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230

第二节 人格权234

一、人格权的概念234

二、人格权的性质235

三、人格权的特征236

四、人格权的种类237

五、人格权的民法表达与保护242

第三节 身份权244

一、身份权的概念244

二、身份权的特征246

三、身份权的种类248

四、身份权的行使和救济方式251

第四节 财产权252

一、财产权及其平等保护252

二、财产权的特征253

三、财产权的种类254

四、财产权的行使和救济方法266

第五节 个人信息权267

一、个人信息267

二、个人信息权的民法表达268

三、个人信息权受侵害的民法救济270

第六章 法律行为273

第一节 法律行为的意义273

一、意思自治与法律行为273

二、法律行为的特征274

二、德国民法上的法律行为275

四、《民法通则》与法律行为276

五、《民法总则》的历史性贡献278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区分279

一、法律行为的区分方法279

二、法律行为的性质区分280

三、法律行为的形式区分284

第三节 单方法律行为287

一、单方法律行为的相对人287

二、单方行为的私法上效果288

三、悬赏广告的性质之争288

四、债务免除的性质之争291

五、单方行为认识论的修正292

第四节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理论294

一、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基本范畴294

二、我国民法理论有关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的讨论296

三、德国民法上的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298

四、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的再认识300

第五节 意思表示308

一、意思表示的制度构造308

二、意思表示和法律行为309

三、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之生效310

四、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之生效311

五、意思表示的公告314

六、意思表示的撤回318

七、意思表示不一致319

八、意思表示不自由320

九、意思表示的解释326

第六节 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329

一、法律行为的成立329

二、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330

三、法律行为的特别成立要件332

四、法律行为的生效及其民法表达334

五、附条件的法律行为338

六、附期限的法律行为345

第七节 法律行为的无效349

一、法律行为的无效之意义349

二、法律行为无效的规范表达350

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行为353

四、违背公序良俗的法律行为355

五、法律行为无效的类型化356

六、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359

第八节 法律行为的撤销361

一、可撤销的法律行为361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为法律行为365

三、重大误解的法律行为366

四、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法律行为367

五、显失公平的法律行为369

六、法律行为被撤销的后果372

第七章 代理374

第一节 代理的民法表达374

一、代理的意义374

二、代理的制度逻辑374

三、代理的种类376

四、代理关系380

第二节 代理权382

一、代理权的意义382

二、代理权的取得383

三、代理权的消灭388

第三节 代理行为390

一、代理行为的意义390

二、代理行为的相对人391

三、代理行为的成立392

四、代理行为的生效393

五、代理行为的归属效力394

六、共同代理原则394

七、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396

八、组织体的职务代理行为397

九、代理行为违法399

第四节 复代理400

一、复代理的意义400

二、复代理的特征400

三、复代理权401

四、复代理人的代理行为402

第五节 无权代理402

一、无权代理的意义402

二、无权代理的民法表达403

三、无权代理的类型404

四、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404

五、被代理人的追认权405

六、善意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406

七、《民法总则》第171条第4款407

第六节 表见代理409

一、表见代理的意义409

二、表见代理的民法表达409

三、表见代理的类型化410

四、表见代理的成立要件411

五、表见代理的效力414

第八章 民事责任416

第一节 民事责任的民法表达416

一、民事责任的意义:既有观念416

二、民事责任的民法表达方式417

三、以请求权基础决定的民事责任421

四、民事责任的类型化423

五、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426

第二节 以公益救济为目的之民事责任433

一、“死者”人格利益的民法保护433

二、保护“烈士名誉”的司法尝试434

三、以公益救济为目的的民事责任规范选择436

四、以公益救济为目的的民事责任的适用438

第三节 见义勇为的民事责任分配440

一、见义勇为的意义440

二、见义勇为的特征440

三、见义勇为的民事责任分配:以《民法通则》为基础441

四、见义勇为者损害的救济请求权442

五、紧急救助受助人损害的救济请求权445

六、见义勇为的民事责任分配448

第四节 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449

一、按份责任449

二、连带责任452

三、多数人民事责任之立法技术检讨455

第五节 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事由457

一、不承担民事责任457

二、不可抗力459

三、正当防卫463

四、紧急避险467

五、受害人的意思表示472

第六节 民事责任的竞合474

一、民事责任竞合的请求权基础474

二、民事责任竞合的学说475

三、民事责任竞合的现象476

四、民事责任竞合的实益问题478

五、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规范竞合时的请求权基础选择479

六、民事责任竞合理论的再认识482

第七节 法律责任的聚合488

一、法律责任的聚合488

二、法律责任聚合的位序问题489

三、责任聚合时的民事责任优先规则490

四、法律责任聚合与“先刑后民”的司法实践492

第九章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496

第一节 民法上的时效496

一、时效及民法规范496

二、诉讼时效的民法表达496

三、取得时效的民法表达497

四、除斥期间的民法表达498

第二节 诉讼时效498

一、诉讼时效的意义498

二、诉讼时效的客体499

三、诉讼时效期间501

四、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502

五、诉讼时效中止506

六、诉讼时效的中断507

七、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511

八、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512

九、时效利益的放弃516

第二节 除斥期间518

一、除斥期间的意义518

二、除斥期间的特点518

三、除斥期间的种类519

四、除斥期间的计算规则521

第十章 《民法总则》的适用522

第一节 民事法律的适用522

一、民法渊源522

二、民法规范适用的观念527

三、《民法总则》的施行529

四、《民法总则》施行后的新旧法关系531

五、《民法总则》法律施行法534

六、《民法总则》与其他的民商事法律的适用解释536

七、普通法与特别法的适用关系537

八、民法适用的地域效力539

第二节 民法上的期间计算542

一、期间的意义542

二、期间的民法规定542

三、期间的计算543

第三节 民法上的用语解释547

一、民法上的特定用语及其解释547

二、民法上的特定用语的立法解释548

三、民法上的专业用语的解释548

主要参考文献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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